张槎街道村头东区工业园厂房发电机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东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张槎街道村头东区工业园厂房发电机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张槎街道村头东区工业园厂房发电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包括1台发电机设备和其配套设施(发电机房的消音器、防火阀、消烟箱、吸音天花、吸声墙体、排烟管等)及安装、调试、运输吊装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三、招标最高限价:436,719.05元
注:投标报价含设计费5000元,中标单位向设计单位支付,报价已包含设计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按固定总价承包。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是发电机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
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在2021年2月7日15 时00分前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递交投标文件时将被拒绝。
六、采购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 2021年1月22日。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月18日至 2021年1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古大路16号长弓16科创园A座601)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原件备查;
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或经销商报名时需提供)。
八、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2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委会四楼会议室。
九、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有关公示资料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东区公开栏。
十、其他
(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最低价法。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村头村东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区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虹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