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镇榴苑路8号首层之二物业招标公告
佛山市石湾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出租物业石湾镇榴苑路8号首层之二物业的租赁期届满,现定于2014年 5月9日在石湾镇江滨路3号三楼本公司会议室对该物业进行公开招投标。本项目采用招投标(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个人前来竞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物业地点 | 佛山市石湾镇榴苑路8号首层之二 |
产权性质 | 单位物业 |
用地性质 | 商业 |
使用面积 | 81㎡ |
建筑面积 | 94.5㎡ |
招租底价 | 9450元/月 |
租赁年限 | 6年(租金每两年递增10%) |
保证金 | 3万元 |
标的交付使用日 | 2014年5月12日 |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租第三方。
三、本物业投标具体要求
1、中标方自行办理有关经营牌照等相关手续,本司只提供房产权属证及证明,有关其它资料需由投标人自行办理。
2、中标方如要修改物业现状,须自行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租赁面积及租金不调整;并协调处理好左邻右里现有经营者的文明经营关系,且须得招标单位同意方可施工。
3、中标方在租赁期内自费投入建设的所有固定设施,期满后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擅自拆除。
4、中标方自签订租赁合同后租金从交付使用次日起计算租金,租赁期内招租单位不宽免装修改造和办理营业执照期间的租金。
四、中标办法
1、以增价投租方式现场竞价,价高者得,即主持人从起叫价(竞标底价)开始报价,竞标人若报价则必须举号牌,竞标人每次举号牌加价幅度为1000元/次或竞标人可在举牌的同时作出高于加价幅度的报价(按加价幅度整倍数加价),竞标人一经应价,受法律约束,但有比其更高的应价时,其应价自然失效。
2、在主持人三次报价敲槌后,再作出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若底价无人应价,由招标单位收回该物业(作流标处理)。
3、经主持人重复三次竞投者应价后,仍无其他竞投者加价,主持人敲槌确定最终中标者及最终成交价并现场签订《物业招租中标通知书》。五、竞投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3万元。
2、有意竞投者必须在 2014 年5月8日下午 3时前,按约定转帐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到指定帐户(不接受现金)后到我公司办理取收据后确认竞投资格;招标会结束后非中标单位10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取回保证金(不计息),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中标方必须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5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弃标,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资料领取
投标单位可于2014年4月 28日至2014年 5月 7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
1、竞价人属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原件);竞价人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成立批文复印件(核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物业资料到佛山市石湾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三楼经营科索取。
3、竞价招租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核原件)。
七、标的察看
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和了解情况,本标的实地现场查看日为2014年5月6日下午3:00时,不现场查看者视为已查看和熟知周边环境对标的无异议。
八、招标答疑
1、投标人提疑需书面提出递交时间:2014年5月7日下午5:30时截止(无递交视为无疑异);
2、招标单位书面答疑时间:2014年 5月 7 日。
九、开标时间
2014年 5月 9日下午2:30时现场提交资料,确认竞投人及资料,换取号牌,下午3:00时现场开始竞投。
经确认竞投资格者请于2014年 5月 9日下午2:30时携带相关资料到石湾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作弃标。
十、联系方式
佛山市石湾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地址:石湾镇江滨路3号(佛山市石湾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三楼经营科)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82719295
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佛山市石湾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高庙分理处
帐 户:4443***********35
佛山市石湾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