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四级残疾人生活津贴将于本月28日前发放
记者陈俊婵报道:除了一、二级残疾人,三、四级残疾人也可领生活津贴了。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区残联正在统计汇总津贴人数和金额,近期将发放。 根据佛山市实施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暂行办法,除了规定的重度残疾人托养工程实施对象,凡是高明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均可享受残疾人生活津贴。生活津贴的发放分四个级别,其中一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15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100元,三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80元,四级残疾每人每月津贴50元。 区残联介绍,在该文件出台之前,其实高明已对一二级残疾人进行补贴。“这项补助政策从去年开始实施,已经有1000多人领到了补贴,算下来大概有700多万元。” 区残联表示,新文件其实是增加了对三、四级残疾人的补助,其他补助政策均未变。根据文件,残疾等级为三级和四级的残疾人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发放残疾人生活津贴。其中,三级和四级残疾人2012年7月至12月的残疾人生活津贴将在2013年2月28日前一次性发放到残疾人对象手中,而从2013年1月起则按月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