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三次修订
26日,市国土规划局又在官方微信号上放出“猛料”,将《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定”)全文放出,并征求意见。南都记者对照“规定”2011年版本,发现新版本不但增删许多细节,各项规定更加明晰,还明确指出,执行范围由过去的“2+5”格局变为现在的“1+2+5”的新组团格局。其中的“1”则指东平新城。
此外,“规定”在城乡用地、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等八项具体指标的设计上还做出部分修改。其中,在用地分类这一项中,将原来的“城市用地”细分为“市域内城乡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删减方面“规定”也动刀不小,例如“建筑容量控制指标”一节中,直接删去“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架设穿越城市道路的空中人行廊道的,应报规划和交通等主管部门批准”一项。“规定”最早发布于2006年,此后经过2009年修订、2011年修订,今年已是第三次修订。(南都记者 何润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