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经营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时值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升食品经营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双节期间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使全区广大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快乐的节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当地实际,决定自2016年12月19日起至2017年2月15日开展为期近两月的食品经营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以集体食堂、承办大型筵席的酒店(餐馆)、火锅和麻辣香锅店、大型食品销售企业、农村地区食品销售经营户、农贸市场为重点对象;以火锅底料、调味料、食品添加剂、坚果制品、糖果、大米、食用油等为重点品种,主要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销售户的经营场所卫生情况、储存条件、食品标签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落实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是否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是否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入场者销售档案和公示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等。同时,该局还以双节期间专项检查为契机,委托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顺德基地进行“靶向式”监督抽检,计划抽检餐饮服务环节自制调味料、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等产品60批次;食品销售环节炒货及坚果制品、白酒、水果制品等产品100批次;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淡水类、贝类等产品20批次。
通过节日期间食品经营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检查和“靶向式”监督抽检,消除监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进一步发现、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提升经营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整体安全水平,预防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