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隐藏在群众身边的炸药库
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颗明珠,是民族文化的一块瑰宝。目前烟花爆竹的品种日益增多,有声、光、烟、色和造型等综合效果的产品约500多种。由于烟花爆竹是爆炸物品,其药物成分、物理现象和化学反应都十分复杂,从原料到成品都是易燃易爆物质,因此,在生产、运输、储藏、销售等过程中有很大的燃烧、爆炸危险。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就犹如形成了一个“炸药库”,存在重大爆炸事故的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08年2月14日凌晨3时,佛山市三水区金本彭坑村存有2万多箱烟花爆竹的仓库发生爆炸,几百余公斤钢梁被炸飞数百米,20个仓库全部炸毁,2公里半径内均遭受爆炸冲击波影响,佛山各区的群众都感觉像发生地震一般。
临近春节,是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也是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导致事故发生的易发期。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佛山市安全监管局自1月6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打击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采取联合执法机制,与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一道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镇(街)、居民聚集区、市场、超市等地点逐一检查。在临近春节的烟花爆竹购销旺季,将加大对许可企业的巡逻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对一些长期存在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黑点,将加大突击检查的频次,确保不漏管、不失控。在这次行动中,对查处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企业和个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活动,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活动的处罚,并根据具体情节,100箱以内的,处2万元罚款,100箱至500箱的,处6万元罚款,500箱至3000箱的,处8万元罚款,3000箱以上或重犯(实施违法行为两次以上)的,处10万元罚款。
佛山市安全监管局倡议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此次专项行动中,及时举报发生在身边的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行为,通过群防群治,深挖隐藏在身边的“炸药库”,把打击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对于市民的监督举报,佛山市安全监管局将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佛山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500元至30000元的奖励。监督举报电话:0757-12350。
(市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