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委组织部印发通知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投身防疫工作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
佛山日报讯 记者黎翠怡报道:为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月16日,高明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投身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动员、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
通知明确,要用好疫情防控支援队伍。区直各单位要及时更新疫情防控支援队伍有关信息,在3月17日前主动与挂钩村(社区)对接,根据挂钩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合理安排支援人员下沉村(社区)支援。区委组织部也将根据村(社区)需求及区直各单位工作实际,加强对支援人员的统筹调配。
通知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近期要专门组织本单位干部到挂点结对村(社区)所在的镇(街道)报到,由镇(街道)统筹安排到村(社区)、园区、商场、超市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引导中高风险地区返佛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提醒广大群众少出行、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宣传发动6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新冠疫苗等工作。
参与报到的在职党员要坚决服从社区党组织和居住小区党支部的安排,参与社区“三人小组”、疫情防控宣传、疫苗接种发动等工作。村(社区)党组织要加强统筹,把在职党员下沉到居住小区党支部,科学划分党小组,明确联络人,建立联络机制,发动他们担任党员楼长,联系服务所住楼栋居民群众。
同日,高明区委组织部还印发了《关于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带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强调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得出来、顶得上去、冲锋在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模范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屏障。要带头做好个人防护、带头减少外出活动、带头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带头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带头服从基层疫情防控管理、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工作纪律要求,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