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出台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股东社保补贴政策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为切实解决大鹏新区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股东社保缴交困难问题,减轻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经济负担,推动新区集体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股东获得感、幸福感,2019年11月20日,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制定出台《深圳市大鹏新区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股东社保补贴实施细则》。
《深圳市大鹏新区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股东社保补贴实施细则》共十七条,具体包括总则、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认定、社保补贴范围及标准、认定流程、激励机制、管理与监督等7个方面。一方面重点明确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的相关认定。另一方面明确社保补贴范围、标准及认定流程。此外,建立激励机制,对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调整到非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的或一档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调整到二档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提高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积极性。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22:22: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