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民生微实事第四批服务类项目库项目征集通告
(大鹏新区民生微实事第四批服务类项目库项目征集通告)
为贯彻落实新区《深圳市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管理办法》(深民规〔2019〕3号)《大鹏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管理工作指引》(深鹏统建〔2021〕50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新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相关工作,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现启动第四批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申报主体
本公告所称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是指有助于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和幸福社区建设,在社区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可在若干个社区推广,有利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具体包括在社区内开展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项目、社区环境保护、社区扶贫济困助残以及其他促进社区发展和增加社区公共福利的服务类项目,原则上不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社会主体应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项目,不与市区政府投资项目重复。具体征集项目类别如下:
1.党建引领类项目
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的相关党建治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党建阵地建设、党员学习等项目。
2.群众活动类项目
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有助于营造社区欢乐祥和文化氛围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体活动、素质提升等项目。
3.特殊群体关爱类项目
对特殊群体关怀关爱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保护、慈善救助、扶老助残、精神慰藉、社区矫正等项目。
4.公共安全类项目
强化居民安全意识、提升社区公共安全和抗风险能力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安全演练、自然灾害应急等项目。
5.健康环保类项目
健康类项目包括关心关爱居民身心健康,提升身体素质等项目;环保类项目包括提升社区环境卫生,增进居民、游客环保理念与意识等项目。
6.社区融合类项目
以提升邻里关系、促进社区融合为出发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化交流、公益活动、邻里互助等项目。
二、申报主体
(一)面向社会征集类项目。凡经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截止项目申报时登记成立时间满一年及以上),提交《大鹏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项目申报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大鹏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单位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新区直属各单位、驻新区各单位推荐类项目。突出生态文明、社会治理等新区重点领域的服务类项目,由新区直属各单位、驻新区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能收集需列入民生微实事重点领域项目提交《单位推荐入库项目表》、项目的《信息表》《申报表》《申报单位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各办事处推荐及申报类项目。各办事处负责推荐社区已实施且反映口碑好的民生微实事项目和申报本土特色文化类项目。办事处推荐项目由社区收集报办事处预审,办事处预先审核推荐项目是否已在社区实施且反映口碑好,预审合格的项目由办事处提交《单位推荐入库项目表》、项目的《信息表》《申报表》《申报单位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办事处申报类项目如龙舟赛、舞草龙、太平清醮等本土特色文化类项目以办事处为申报主体统筹各社区落实申报,提交项目《信息表》《申报表》。
三、申报要求
(一)同一法人单位或组织原则上最多只能申报2个项目(注:已纳入新区第一、二、三批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的项目无须再次申报)。
(二)项目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三)确保项目经费合理性:志愿者、兼职人员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元/人/次(天);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最高不超过400元/学时、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不超过500元/学时、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不超过1000元/学时、院士和全国知名专家一般不超过1500元/学时;原则上人力成本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70%;机构管理费不得超过项目金额的10%,其余科目费用支出不得低于20%,具体包括调研费、场地费、物料费、宣传费和税费等,其中税费按项目申报单位实际产生的税点进行申报;可在多个社区重复使用的固定资产设备费用不得列入预算,如确需购买,需另行与社区合同约定,且列入社区固定资产登记。
(四)项目必须符合民生微实事项目原则要求,结合大鹏新区实际,有充分的前期调研,适合在特定社区或多个社区落地实施。在大鹏新区开展过、居民认可度高或者在其他区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项目优先考虑入库。
(五)项目申报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项目申报单位承担。
(六)申报单位近两年有其他违纪或不良记录(如招投标违规、投诉或年审不合格)等情况不接受申报。
(七)申报单位与实施主体务必为同一单位。
四、申报方式
(一)征集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25日。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信息表(execl电子版);
2.项目申报表(word电子版);
3.申报单位承诺函(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附营业范围)或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5.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的图文资料(如有);
6.其他资料(如有)。
请将上述资料按顺序整理电子版一套,以“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yuanfang@dpxq.gov.cn,联系人:袁芳,电话:0755-28333840,联系人:向小琴,电话:0755-23251223;同时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纸质版资料邮寄至: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坪葵路69号3楼(向女士收,联系电话:0755-2325122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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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鹏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项目申报信息表
2.大鹏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项目申报表
3.申报单位承诺函
4.单位推荐入库项目表
5.申报表格-示例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1年9月2日
***:
1.***1:大鹏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项目申报信息表.xlsx
2.***2:大鹏新区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库项目申报表.doc
3.***3:申报单位承诺函.docx
4.***4:单位推荐入库项目表.doc
5.***5:申报表格-示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