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2021年度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事项承办名册库的通知
为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提升大鹏新区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大鹏新区实际,现筹备组建2021年度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事项承办名册库,具体分为律师事务所名册库和律师名册库,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热爱法律援助事业,志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二)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的律师事务所;
(三)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执业一年以上的律师;
(四)申请前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处分;
(五)能够自愿遵守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申请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名册库申请材料:
1.《2021年度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事项承办名册库申请表(律师事务所)》;
2.《未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处分承诺书(律师事务所)》;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加盖律所公章)。
(二)律师名册库申请材料:
1.《2021年度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事项承办名册库申请表(律师)》;
2.《未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处分承诺书(律师)》;
3.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所在律所公章);
4.律师执业证书(执业证个人信息页、照片页、最近一次年度考核页)(加盖所在律所公章)。
律师申请律师名册库的,须由所在律所填写《2021年度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集中申报表》进行集中申报;如只有一名律师提出申请,也应以律所为单位进行集中申报。
三、其他事项:
(一)所提交材料中的签名部分均需手写;
(二)彩色扫描申请材料为PDF版发送至邮箱:fzswzx@dpxq.gov.cn;
(三)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事项承办名册库,统一备案;
(四)咨询联系人:万工,咨询电话:0755-28336751。
***:
1.2021年度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事项承办名册库申请表(律师事务所)
2.未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处分承诺书(律师事务所)
3.2021年度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事项承办名册库申请表(律师)
4.未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处分承诺书(律师)
5.2021年度深圳市大鹏新区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集中申报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