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80706号答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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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尊敬的罗洲平等代表:
非常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纯电动化出租车工作的关心,你们在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纯电动出租车电费优惠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我市纯电动出租车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应对策略给出了具有指导性的意见。我区对此建议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提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存在问题
据了解,截至2018年3月1日,我市已推广纯电动出租车12795辆。目前已下地运营的纯电动出租车8413辆,尚有4382辆电动出租车将在2018年5月底完成投放下地,年内还将新增推广纯电动出租车3000辆左右,我市纯电动出租车近期的充电桩缺口数达 2000个。2020年前,我市存量巡游出租车须全部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预计需要配套充电桩7400个,我市纯电动出租车远期充电桩缺口数达4100个。目前除纯电动巡游出租车外,我市还有部分纯电动网约车和私家车,以及约3.5万辆纯电动物流车等车辆同时在使用前述的充电桩充电。
二、关于“充电难”问题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纯电动出租车充电难的问题,2018年4月21日,我市印发了《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深府办规〔2018〕6号),该计划明确在2018年12月31日前,我市新建出租车快速充电桩须达5200套以上。为贯彻落实“深圳蓝”行动,我区制定了《坪山区2018年充电设施建设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确我区2018年充电桩建设任务为1850个,其中新建纯电动出租车快速充电桩550个,在物流集中区、大型商场等区域新建充电桩1300个,极大解决出租车“充电难”的问题。
三、关于“电费高”问题
根据《***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此函。
与代表沟通方式:电话和网络沟通
实效评估:直接采纳落实建议
是否公开:公开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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