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有2所公办园尚余少量学位报名申请开始
据悉,坪山区有2所公办幼儿园尚余少量学位,于2019年1月2日起接受报名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生名额
二、招生对象
小班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5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中、大班年龄依次前移一年。
三、学位类型和录取原则
1、学位类型
小区内居住学位类型:
(1)深圳坪山区户籍,所在小区自有房。
(2)深圳其他区户籍,所在小区自有房。
(3)非深圳户籍,所在小区自有房。
(4)深圳坪山区户籍,所在小区租房(含公租房)。
(5)深圳其他区户籍,所在小区租房(含公租房)。
(6)非深圳户籍,所在小区租房(含公租房)。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视为小区内居住学位类型1。
小区外居住学位类型:
(1)深圳坪山区户籍,自有房。
(2)深圳坪山区户籍,租房和特殊房产(含公租房)。
(3)深圳其他区户籍,自有房。
(4)深圳其他区户籍,租房和特殊房产(含公租房)。
(5)非深圳户籍,自有房。
(6)非深圳户籍,租房和特殊房产(含公租房)。
本公告所指户籍为儿童户籍;所指住房为坪山区域内住房。
2、录取原则
每个适龄儿童限填一所新型公办幼儿园,小区内居住和小区外居住均可报名。先录取小区内,小区内录完后如有空余学位再面向小区外进行录取,按照“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当学位无法全部满足,且同一类型积分相同时,采取抽签方式决定。
四、学位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一)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二)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9年1月5日前)。
(三)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的社保卡。
(四)计生加分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处理或未完全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五、学位申请材料的具体提供办法
1、户籍资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本。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的在深居住证(尚未办理的,今年可暂不提交),以及三方的原籍户口本。同等条件下,父母一方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可以优先录取。从2019秋季学年开始,所有非深户籍儿童家长须提交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
2、住房资料
属于自购房产类别的:
(1)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业性质、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或该生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可提供该生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相关资料或者居委会出具证明为亲属关系,并需提供该生的出生证明原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4)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购房***(如购房***尚未办妥且在深圳市无其他房产的,可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提供以上资料中的任一种
属于租房类别的:
(1)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住宅租赁凭证(红本)、租赁信息(蓝本),凭证(红本)与信息(蓝本)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公寓等。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9年1月5日前。
(2)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或该生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可提供该生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相关资料或者居委会出具证明为亲属关系,并需提供该生的出生证明原件。
(3)公租房需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租住无任何房产证明房屋的: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并至少提供该房屋2018年10、11、12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①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证明材料。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雇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③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4)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5)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出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提供该房屋2018年10、11、12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6)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7)适龄儿童父母租住无任何房产信息的房屋,不能出具房屋租赁部门租赁合同、租赁信息或相关有效住房证明材料的,其子女不能参加公办幼儿园的学位申请。
上述(1)(2)(3)(4)(5)(6)类人员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幼儿园收验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住房材料所有房产份额须>50%。
3、社保资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深圳社保卡。如果父母双方都有,建议都提供,避免因一方的社保审核不合格影响最终审核结果。
4、计划生育加分材料
深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凭借户口本、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此证者)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计生窗口申请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计生部门要求为准)。
5、补充说明
以上(一)至(三)项要求提交的资料,证件类均由幼儿园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存档;特殊住房类等特殊材料只收复印件,所有证明均收原件。(原件和复印件的办理方式同上)
六、学位申请积分办法
适龄儿童加分项主要有两项:社保积分和计划生育情况加分。
1、社保计算方式
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时间较长一项作为积分,每满1个月得1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最高分不超过120分。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
2、计生情况加分
按照市卫计委对申请入园的适龄儿童家庭计生信息验核结果分为五类,计生登记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5日,请家长务必提前去社区计生部门核对登记计生信息,否则如因计生登记有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1)独生子女,加60分。
(2)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45分。
(3)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20分。
(4)政策外未接受处理,加0分。
(5)信息有误,加0分。
七、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公告:
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1日
(二)网上报名:
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5日
1.预报名填写网站:登录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预报名
2.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方法:在“家长服务通道”栏目中点击“幼儿园报名”,凭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三)提交资料:
2019年1月6日-2019年1月8日
1.交给幼儿园的资料:《坪山区2019年春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与相关入学材料原件。
2.入学材料齐全并按时办理的,幼儿园审核员会在入园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回执一份给家长,幼儿园留存一份并接收相关材料。材料不齐或未按时办理的,幼儿园不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幼儿园递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网上预报名信息将被删除。
(四)审核资料:
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14日
入学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送至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进行审核。
(五)公示初审结果:
2019年1月15日-1月16日
家长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上查看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重新复核信息,并在1月16日下午5时前向幼儿园提交需要复核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公布录取名单:
1月20日
1.家长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也可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幼儿园公示栏查看录取名单。
2.新生注册安排: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具体可通过咨询电话查询,或见幼儿园门前公告。
八、重要提示
1、申请材料提示
儿童报名材料准备
(1)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非深户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尚未办理的,今年春季可暂不提交,秋季必须提交)。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用途必须是住宅和商住)。
(4)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的深圳社保卡,社保清单。
(5)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6)《坪山区2019年春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报名网站打印,一式两份)
提交材料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就读京基御景印象家园幼儿园、力高君御花园幼儿园材料分别交至报名幼儿园。复核资料也分别交到上述地点。
(2)申请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安排学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和到幼儿园递交材料,否则影响幼儿园学位申请和录取。
(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是否过期、停交或有误(如:居住证、租赁合同、租赁信息、社保、计生信息等),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不予安排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的,不予安排学位。
2、网上预报名提示
网上预报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审核的结果,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不予安排学位。
3、申办结果咨询提示
资格审核合格后,家长可以拨打咨询电话查询(电话:0755-28472605,0755-89353010),也可到申报幼儿园查看公示。
4、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提示
按《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
5、本方案解释权归坪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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