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8月29日到3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芸主持会议,副主任钟展南、庄大军、陈香兰、陈友烈、刘远珍、廖文松、郑家汉,秘书长章万多和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人豪,副市长周镇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决定规定,我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05名,各区县应于2011年11月底以前选出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汕头经济特区森林防火条例(草案修改稿)》、《汕头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表决通过《汕头经济特区森林防火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上述二部法规均自10月1日起施行,《汕头经济特区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汕头经济特区绿化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该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分组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授予马伟强先生等17人“汕头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通过相应的决定,授予马伟强等17人“汕头市荣誉市民”称号。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汕头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相关初审报告,针对计划执行中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国道324线潮阳、潮南路段改造的议案(第9、11、13、38、40号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强调,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及时研究推进国道324线潮阳、潮南路段改造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确定工作方案、齐心协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我市区域交通一体化。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2010至2011年度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汕头市2011年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汕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报告。
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记者陈静莹 通讯员陈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