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相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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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各区县人社局、财政局,市社保局:
现将《关于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相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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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相关事项的通知》
2、《政策解释口径》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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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4:52:2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