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揭惠高速(汕头段)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市公安局揭惠高速(汕头段)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CBG2021003
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揭惠高速(汕头段)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26,784.4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揭惠高速(汕头段)道路交通信息化 系统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726,784.42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调试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1.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1.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5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出具书面声明函);
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300元
5.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将以下材料送达汕头市采博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报名备案;
5.1 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手机、传真等信息;
5.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5.4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6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0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开标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公安局
地 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联系方式:0754-8896539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头市采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22号中信大厦303号房之一
联系方式:0754-87269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
电 话:0754-87269978
***:1.委托协议.pdf
2.STCBG2021003-汕头市公安局揭惠高速(汕头段)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pdf
汕头市采博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