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应急治理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金平区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应急治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1-201906-201002-0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平区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应急治理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金平区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应急治理;300,000,000.00
2.项目编号:CLF0119ST00ZC78
3.采购项目品目:水污染治理服务
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在第一批、第二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城市排污专项规划,经研究,确定岐山第一灌渠、窖仔路、神香码头、金湖路以北、金港水利沟、金湖路以南、乌桥岛、沟南社区、金陇大头埔排水沟、沙北排渠、合办坑排水渠(汕大、广以片)、叠金排渠、赖厝排水沟、莲美社区大墩脚直溪、莲光社区居委会大门口等15处污染源。围绕在西区污水厂及相关管网、水体整治建设完毕前的过度期间升平国考断面达标的目标,采用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直排入梅溪河及周边水系的污水点源进行快速化末端削减控制处理。
5.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1.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1.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任意4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6.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同时在投标截止日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经营异常名录”中)。
1.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提供无现职国家公务员兼职的书面承诺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3)、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说明: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提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中心”)
3)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998551621@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账号:9550***********0158000001。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8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2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7月2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许*** 联系电话:0754-872909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27608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汕头市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四楼
联系人:郑泽玲 联系电话:0754-88276086
传真:0754-86737384 邮编:515031
***: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1日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