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示范点评选公示
根据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示范点评选工作的通知》(粤质监食函〔2012〕379号)的统一部署,经宣传发动,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全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示范点的评选标准要求,经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的食品企业进行评选,初步评选出全市100家食品企业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示范点企业(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表),示范期为一年。为了更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把我市的食品安全示范点选好、选准,现将初选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2 年10月26日至2012年11月2日。在公示期限内,广大企业和群众对公示的企业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电话,于2012年10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邮政编码:515041;联系电话:0754-885299341)。对企业和群众如实反映的有关问题我局将严格保密。
汕头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示范点企业名单.xls
广东省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