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38项专项资金助科技企业成长
今年资金总额将达4.13亿元,每家企业最高可领到25万元资助
为扶持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众多中小微科技创新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提升竞争力,龙华新区设立了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类、研发机构引进资助类、科技人才创新资助类等38类专项扶持资金。2015年初,这笔专项资金总额为2.6亿元(其中科技创新类1.4亿元,产业发展类1.2亿元),2016年度扶持力度再次加大,资金总额将达到4.13亿元(计划比2015年增加54%)。
为了简化办理流程,统筹管理,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于去年7月17日成立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办),并于8月15日正式开始运作,确保专项资金在3个月内完成从企业申请到发放的全过程。
政策接地气 企业踊跃申请
申请龙华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资助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龙华新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2、企业产权关系明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3、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4、依法报送统计报表;5、技术创新项目符合高新技术产业目录和新区产业发展导向,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只要满足了以上条件,又有技术创新项目的,就可以向新区申请最高达25万元的资助。
记者注意到,新区所有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政策文件已被集结成册,其中如上文所列的明晰、简洁的申报标准和资助标准比比皆是。专项资金办将文件汇编印发了1万册,分发至辖区各企业。此外,该办还将辖区企业录入新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不定时推送信息,让企业知道什么时候该进行资金申报,就连申报过程及要求也因为有模板,企业可以依葫芦画瓢,简化了申报工作。
在专项资金办的努力下,新区企业积极踊跃申报各类项目,今年4月份技术改造项目资助类、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类,以及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项目专项资金资助的申请量就已达年度计划的170%左右,而科技人才类,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类的申报更是已经超过了100%。
成立办公室 做好后续服务
原来,38类专项扶持资金由新区经服局产业发展科、贸易工业科等5个科室分头审批,为统一管理,做好后续服务,专项资金办应运而生,专门负责专项扶持资金的常年受理、集中审核及现场组织核查、后续监管等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优化资金申报和审核流程,专项资金办根据事先扶持类、事后扶持类专项资金项目分别制定相关流程,采取多环节并联审批,将审批程序中的征求意见环节及形式审查环节进行合并优化,事先扶持类审核流程由原来的12项串联审核流程优化为6项并联审核流程,事后扶持类审核流程由原来的10项串联审核流程优化为5项并联审核流程,加快资金审核、发放进度。
此外,专项资金办还利用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及时甄别企业重复资助、不应予以资助等情况。2015年共防止企业重复资助1宗,企业因安全生产问题而取消资助资格20宗,成效初显。
据专项资金办负责人介绍,经过统筹安排,现在企业的申请可以打包安排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上会审查等环节,大大节省了时间,企业从申请资助到拿到资助金全过程3个月左右即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