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社局,市社保局:
为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实施力度,更好落实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至100%的政策,现就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做好已返还企业的补差工作。对已按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50%标准返还的中小微企业,按新标准补足差额,企业无需重新申请。各单位对需补差的企业和返还数额,经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人社局。
二、要加快推进稳岗返还全程网办进度。引导企业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申请;企业通过线上申请的,不需提交其他纸质材料,对审核过程中对有关信息难以判断的,可要求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要提高企业线下申请经办服务水平。对企业选择线下申请的,要求企业报送《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表》(见***)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上年度1-12月份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以便信息校核。
四、要简化经办流程和确保基金安全。要按照依法依规、高效便捷的原则,结合实际切实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部门之间内部信息共享;要强化业务的前置和事中审核,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汕头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表.doc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