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深圳市龙华区公共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暂行办法(试行)意见的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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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30日发表
我局于2017年11月6日11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深圳市龙华区公共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暂行办法(试行)》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征集活动已截止,现将征集意见情况反馈如下:
1.网友建议:此暂行办法适用范围仅针对公共项目建设用地,建议附则中增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参照此暂行办法执行"。
采纳情况:不采纳。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市政府尚未将审批事权下放到区里。
2.网友建议:将关于区发改局职责的表述由区发展和改革和负责审查公共项目用地可研批复情况修改为区发展和改革和负责审查公共项目用地立项或可研批复情况。
采纳情况:已采纳。
对网友们提出的其他疑问,我局均给予了回复。在此次公开意见征集活动活动中,公众积极参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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