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卫监分所三举措强化三统一规范公共场所经营管理
近日,龙岗卫监分所通过三统一规范美容美发场所、住宿场所、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
(一)统一印制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统一印制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和卫生管理档案各200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涵盖了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报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内容。卫生管理档案包括基本情况、卫生制度、各项记录、存档材料等。
(二)统一免费发放 免费发放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144份,卫生管理制度102份,卫生管理档案141份,禁烟标志若干。
(三)统一规范管理规范管理店铺证照、制度、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等张贴公示,使公共场所的管理更加规范。
从3月20日至今,巡查了美容美发场所93间,住宿场所43间,商场6间,娱乐场所6间,其中疏导办证单位51间。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1、公共场所证照是否齐全 经营单位是否亮证经营,是否持有公共用品用具、微小气候的检测报告等。对无证经营者,现场发出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2、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单位,督促并指导其办理健康证。核对持有健康证的员工是否人证一致,并告知相关负责人健康证办理注意事项以及如何规范管理员工档案。
3、室内环境布局是否合理检查室内是否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是否有清洗消毒专间,清洗消毒专间布局是否合理等。对无清洗消毒专间的单位,现场指导指引建立;对清洗消毒专间布局不合理的单位,现场指导选择合理位置设立清洗消毒专间。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耐心向相关负责人讲解,并指导其改正。
撰稿: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