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重大办业务用房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区投资大厦四楼东侧,装修改造后作为重大办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8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乳胶漆内墙面,铝扣板天花吊顶,新做文件柜、办公卡位、屏风,照明系统、电话系统等电气工程,卫生间洁具及管道改造等给排水工程。根据深龙发改〔2012〕***号文,项目计划总投资69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建设单位为区重大办。工程在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邀请招标,中标施工单位为广东省冶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为500 600.85元。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了消防改造、通信网络及中央空调等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价13万元。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于2012年3月28日开工,于4月27日竣工,经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诚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797 730.71元,审计审定造价为757 651.66元,核减造价为40 079.05元,核减率为5.02%(详见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区重大办收到本项目工程款50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较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40 079.05元,主要原因是多计强电弱电部分电气配管、电气配线工程量及签证单001水管工程量。
六、审计处理意见
对多计工程造价40 079.05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40 079.05元应予以调减,工程以审定造价757 651.66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