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龙岗区妇幼保健院研究,决定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要求
我院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符合资质的公司为我院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服务,投标控制价为98000元。
二、项目名称
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项目编号:LGFY-ZWCG180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有资料需提供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四)投标人具有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库-工程咨询组资格证书。
(五)我院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龙岗区妇幼保健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四、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8年3月8日-2018年3月15日(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龙岗区中心城爱龙路6号,住院部16楼1616总务科。
(三)投标文件收取及现场勘查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28933003-8668
(四)报名需同时提交投标文件,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广东省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参与投标业务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公司法人及业务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开评标时间:2018年3月16日上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评标地点:龙岗区妇幼保健院4号楼二楼阳光采购室。
3.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请用密封袋封装好,开标时统一拆封。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doc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