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古城博物馆展览陈列及景观规划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大鹏街道,对大鹏古城博物馆各展厅和南城门灯光进行装饰改造并新做三维立体沙盘、雕塑、电解板烤漆文物柜等。由深龙发改〔2010〕1342号文下达概算投资222.04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铝合金格栅吊顶、仿砂岩艺术浮雕、仿城墙砖、乳胶漆、铝塑板内墙面工程等。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大鹏古城博物馆,设计单位为深圳市晶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江佳鸿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11年4月15日开工,2011年8月16日验收合格。
该工程于2011年4月在区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中心进行了邀请招标,中标合同价为1 520 ***4.49元。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已经大鹏古城博物馆和深圳市建安业预结算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为2 225 714.20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为1 897 846.20元),审定金额为1 992 367.32元,核减金额为233 346.88元,核减率为10.48%(详见后附表)。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该项目经财务查实,大鹏街道办于2011年收到龙岗区财政局拨大鹏古城博物馆展览陈列及景观规划工程款项530 000元。另外大鹏街道于2010年至2011年拨给古城博物馆该工程款项850 000元。
截至审计日,大鹏古城博物馆共支付工程款项899 12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233 346.88元。多计造价的主要原因是:
1.多计工程造价162 961.61元。多计造价的原因是部分工程量和单价多计,共核减162 961.61元。
2.多计其他费用70 385.27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合同条款规定,核减建设单位管理费28 700元、工程监理费9 048.81元、工程招标代理费6 848.84元、概算造价咨询费5 700元、工程保险费987.62元、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19 100元,共计70 385.27元。
(二)多付工程招标代理费6 818.84元。工程招标代理费审定价为9 551.16元,已付款为16 370元,建设单位多付给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费6 818.84元。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233 346.88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233 346.88元应扣减,以该项目审定总造价1 992 367.32元进行结算。
(二)对多付工程招标代理费6 818.84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多付给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费6818.84元,建设单位应予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