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召开2013年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013年4月19日上午,斗门区召开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研究推进我区依法治区工作。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梁元东,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蒋兴文,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育波,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依法治区办主任卢彦彰,区政协副主席凌云兰,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镇(街)党委书记、负责依法治理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镇(街)党委书记的工作汇报、区依法治区办关于斗门区2012年依法治区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的汇报,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2012年,全区依法治区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党委统揽全局,将“法治区创建”纳入斗门经济发展目标,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谋划,积极推进。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效能不断提升。三是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力促司法公正,推动司法公开,法治宣传文化建设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蒋兴文同志对我区依法治区工作提出了六点意见:一是加强领导,切实增强依法治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突出重点,抓好试点,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进程;三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四是立足区情深入推进司法工作改革创新,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和推进依法行政;五是结合创建新农村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六是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梁元东同志强调:第一,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级各部门领导要树立依法决策、依法治理意识,把依法治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事来抓,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法治决策,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第二,要结合实际,深入探索和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做到突出重点,各具特色。第三,要坚持不懈地做好依法治区和法制宣传工作,要确保组织、人员、财力三落实,让法治成为经济社会运行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