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坤年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区人民法院党组:
吴坤年、周仕廉两位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区委决定:
吴坤年同志任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
周仕廉同志任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2008年9月17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9 17:17: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