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根据《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市民政局《关于认可区级开展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结果的通知》(深民函〔2014〕1317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龙岗区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2021年全区共有10家社会组织报名参评。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的相关规定,依据《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标准,经社会组织自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审查、实地考察、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公示、征求主管单位意见、区社会组织党委审查等环节,最终评出5A级社会组织1家,4A级社会组织1家,3A级社会组织2家,2A级社会组织3家,1A级社会组织1家,无等级社会组织2家。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11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9 17:20:2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