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有关事项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转发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深发改〔2017〕419 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有关企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格的通知》(财建〔2017〕582 号)要求,现将深圳市五洲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2016年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详见***)予以公示。该公司本次申报中央财政补助的新能源汽车共76辆(车辆完成销售并上牌的时间段为2016年1月1日至9月13日),申报补助资金共1520万元。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7日
联系地址:龙岗区人民政府大楼1401室
联系电话:0755-28962012 89558033
***:1.2016年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
2.2016年度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
3.2016年度推广应用车辆运行明细表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30日
***1:2016年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xlsx
***2:2016年推广应用车辆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xlsx
***3:2016年推广应用车辆运行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