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对布吉中学等13家公办教育单位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工作的审计服务招标方案0907
一、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18.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预算控制金额作为无效应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必须为龙岗区2017-2019年度会计中介服务类预选供应商采购入围供应商。
三、招标方式和定票方法
采取内部招标的方式进行,由定标委员会以一次票决的方式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
四、应标提交的材料要求
应标公司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材料(所有证明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将材料装进文件袋密封并在密封口加盖公司骑缝章。具体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公司报价函;
3.公司简要介绍(含同类行政事业单位近三年业绩的具体说明);
4.应标时须先确定4名本项目具体工作人员(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资质),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和3名组长;需提供以上4名人员的身份证、个人简历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特别提示:中标后这4名工作人员须具体负责本项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以上工作人员,擅自变更将作违约处理)。
五、具体工作流程
(一)9月13日上午10:00前,应标供应商按“应标提交的材料要求”提交应标材料到龙岗区教育局416室,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说明:应标供应商代表是法人代表本人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果不是法人代表,请携带法人代表投标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9月13日上午10:10,定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对应标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拆封公司的应标材料;
3.审核入围公司的应标材料,通报入围公司名单;
4.对入围公司材料进行评审;
5.进行票决并公布候选中标供应商;
6.公示中标结果。
六:项目需求(供应商参与投标的,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项目需求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广东教育审计规范》、《深圳市内部审计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对布吉中学等13家公办教育单位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审计学校及审计期限
序号 | 学校名称 | 审计期限 | 学校类型 | 在校学生数 | 备注 |
1 | 布吉中学 | 2014年7月-2017年8月 | 六年制 | 3105人 | |
2 | 新梓学校 | 2014年7月-2017年8月 | 九年一贯制 | 1710人 | |
3 | 龙城小学 | 2014年7月-2017年8月 | 纯小学 | 1345人 | |
4 | 新亚洲学校 | 2014年7月-2017年8月 | 九年一贯制 | 2995人 | |
5 | 平湖信德学校 | 2014年9月-2017年8月 | 九年一贯制 | 1733人 | |
6 | 甘李学校 | 2015年2月-2017年8月 | 九年一贯制 | 1661人 | |
7 | 龙城初级中学 | 2016年1月-2017年8月 | 纯初中 | 2102人 | |
8 | 龙岗区机关幼儿园 | 2012年9月-2017年8月 | 幼儿园 | 483人 | |
9 | 龙岗区机关幼儿园坂田分园 | 2015年9月-2017年8月 | 幼儿园分园 | 415人 | |
10 | 龙岗区机关幼儿园龙城分园 | 2015年9月-2017年8月 | 幼儿园分园 | 417人 | |
11 | 龙岗区机关幼儿园南湾分园 | 2015年9月-2017年8月 | 幼儿园分园 | 282人 | |
12 | 布吉中心幼儿园 | 2013年11月-2016年3月 | 幼儿园 | 306人 | |
13 | 坪地中心幼儿园 | 2013年12月-2017年8月 | 幼儿园 | 463人 |
(三)审计内容及重点
1.审计内容
(1)对布吉中学等13家公办教育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的本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相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2)对布吉中学等13家公办教育单位以及规定的审计年度以下情况进行审计:
①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是否依据法律法规,经济责任目标是否完成;
②是否按《会计法》要求,对有关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及有关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法;
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④其他审计事项,必要时需对以前年度事项进行延伸审计。
2.审计重点
本次审计的重点为布吉中学等13家公办教育单位的预算管理、经费收支管理和使用、工程建设管理、设备物资及服务购置、往来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食堂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审计事项。
(三)工作要求
本次审计工作共有三个重要阶段:审计外勤阶段(外勤天数不得少于24个工作日,外勤具体时间为9:00-18:00)、审计意见反馈阶段和审计报告阶段。本次审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外勤阶段需接受区教育局的考勤;审计意见反馈阶段,中标单位需派工作人员随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一起到各学校进行意见反馈。整个审计过程,中标单位要保持同区教育局负责该项目的工作人员联系、沟通。
2.审计人员对其在开展审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得接收被审计单位的财物及宴请,做到客观公正审计。
3.中标单位需服从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工作地点(地点在龙岗区,详细地址待定)开展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审计任务,不得拒绝或推脱具体审计任务。
4.能够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工作规范、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对相关审计人员进行事前培训,并接受相关的业务指导。
5.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指导下,根据本次审计的程序,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并核对账务和实物盘点;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拟出初审报告。初审报告经区教育局核实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报告中财务数据、经济业务事实、引用法规依据不得出现错误。对于与本次审计相关的工作事宜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6.根据要求编制、整理、移交工作底稿,并制成档案。
7.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违法违纪事项提出处理意见等。
(五)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5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节假日)完成工作初稿,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任务,达到验收要求。
2.服务费用:本项目审计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包含审计费、业务费、差旅费、餐费等所有与本次审计有关费用,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其他费用。
3.审计机构的设置
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内中标单位必须审计工作小组,审计工作小组人员相关工作经验以社保及合同为证明材料,人员具体安排如下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 最低相关工作年限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 5 | |
2 | 项目组长 | 3 |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 4 | |
3 | 审计人员 | 3 | 会计/审计师 | 3 | |
4 | 审计人员 | 2 | 助理会计/审计师 | 2 | |
合计 | 9 |
4.项目验收要求
完成规定的13家公办教育单位相应年度的全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会计标准以及龙岗区教育局的要求编制审计报告,同时整理、移交工作底稿,并制成档案。
5.付款方式
按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招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单位提供审计工作小组人员名单以及相关人员的工作简历。
2、本项目外勤天数不得少于24个工作日(外勤具体时间为9:00-18:00),外勤阶段审计小组成员需接受区教育局的考勤,请各供应商认真核算项目人员工资、差旅费以及餐费等成本!
深圳市龙岗教育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