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岗街道四联小学扩建修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
一、工程概况
横岗街道四联小学扩建修缮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土建工程、室外恢复工程、体育场改造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根据深发改〔2007〕923号、深发改〔2008〕820号文的批复,计划投资总额612万元,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建设单位为横岗街道办事处,设计单位为城市建设研究院深圳分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龙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修缮改造工程由深圳市天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中标合同价为5 081 256.85元。
工程于2009年2月14日开工,2010年1月5日竣工,经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龙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6 236 371.69元,审计审定造价为6 129 072.35元,核减造价为107 299.34元,核减率为1.72%(详见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经查证,截至审计时止,横岗街道办收到本项目工程款 5 055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较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107 299.34元。主要原因:1.多计消防水泵配管、钢筋混凝土桩工程量等,核减造价93 115.34元;2.多计监理费,核减造价14 184元。
(二)工程竣工决算没有及时送审计。该工程于2010年1月5日经相关单位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在2011年12月才报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不符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相关规定。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107 299.34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107 299.34元应予以调减,工程以审定造价6 129 072.35元进行结算。
(二)对工程竣工决算没有及时送审计的问题。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项目竣工完成之日起九十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避免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