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宏威高周波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深圳市宏威高周波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4年06月30日至2014年07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608;
邮编:51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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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宏威高周波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宏威高周波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新联社区嶂背二村凹巷路1号1楼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银台环保工程持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申报从事塑胶机械、塑胶袋的生产加工,主要工艺为机加工、组装、测试、包装,经营面积为1000平方米,总投资为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产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67t/d,合计1701t/a。目前,项目选址片区配套有横岭污水处理厂,项目生活污水可纳入横岭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横岭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达标后排入龙岗河。经采取措施治理后,项目运营期间中产生的废水对区域内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电压成型工序塑胶袋电压成型时将产生有机废气,其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非甲烷总烃。项目电压工序主要为测试本厂生产的高周波塑胶机械,不作为主要产品进行生产,因此废气产生量很少。要求项目在废气产生车间内装设强制抽排风系统,将废气收集收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因项目排气筒高度难以高出周围200 米半径范围的建筑5 米以上,故排放速率按标准值严格50%执行。在采取相应的措施治理后,废气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做好员工防护工作,进行生产作业时佩戴好口罩及手套。为了避免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项目应合理设置废气排放口,可设置于厂房西面。经采取措施治理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及环境敏感点造成的影响很小。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剪板机、折弯机、钻床、铣床、高周波电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70~80dB(A)。项目经采取合理调整车间内设备布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注意设备的保养维护, 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对噪声进行治理等措施,并且在厂房墙体、门窗隔声和距离衰减等综合作用下,项目在生产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在厂界外1 米处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2 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环境敏感点造成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统一收集后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 |
项目选址不位于深圳市规定的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如能按报告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且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则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此建设是可行的。 |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表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项目环境信息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