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田街道2007年度冬季征兵通告
各位家长,适龄青年朋友们:
2007年度冬季征兵工作开始了,为贯彻落实上级征兵工作指示精神,圆满完成我街道今冬征兵工作任务,现将今冬征兵的有关政策规定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今冬征集新兵的对象和范围原则上仍按去冬征兵的规定执行。报名应征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大学在校生、高等学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女青年的征集对象为2007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准其复学。
对革命烈士和革命伤残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军队干部子女的征集,由省直接分配名额,统一参加户口所在地的体检、政审,对符合征集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对少数民族、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的征集,仍按去冬的规定执行。
二、征集的年龄
男青年为今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本科毕业的可放宽到23岁;女青年为2007年年满18至19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2007年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即将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防部征兵办《关于征兵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国征字第01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五、征集时间
今年冬季征兵从开始实施,开始起运新兵,运输完毕。具体时间。
六、报名时间
至。
坂田街道征兵办公室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