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154辆公车昨日网上公开拍卖
10月22日,龙岗区首批154辆公务用车车改车辆在深圳市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平台正式拍卖,200名市民报名参与竞拍,最终成交147辆,其他7辆由于无人竞拍而流拍。
此次拍卖的154个标的中,包含尼桑、丰田、比亚迪等多款小轿车、货车、客车。当天的拍卖会分为上、下午各一场,共拍出147辆车,总起拍价650.68万元,总成交价882.28万元,溢价率35.59%。一辆登记日期为2011年6月的普瑞维亚JTEGS54M小型普通客车起拍价24.02万元,经过23次竞价,最后以全场最高价36.02万元成交。其中,7辆车由于无人竞拍而流拍。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支付的所有费用包含哪些?据龙岗区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通常须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费用、新购买保险的费用等,具体以当期拍卖公告、《车辆拍卖成交确认书》为准。买受人要特别注意当期拍卖公告、《车辆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涉及费用的所有条款。拍卖成交车辆转移登记后,拍卖机构会及时通知买受人提车,买受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携带身份证明、《车辆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资料提车。买受人延迟提车所发生的包括不限于车辆损坏、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对参加拍卖但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原账号全额无息退回。拍卖成交的,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提车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账号全额无息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