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同意深圳市南山区外国语学校(集团)高级中学医务室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夏育华(深圳市南山区外国语学校(集团)高级中学):
你提交的关于深圳市南山区外国语学校(集团)高级中学医务室执业登记注册的申请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医务室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经整改后复核,该医疗机构符合医务室的基本标准(参照普通诊所基本标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及《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试行)》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市南山区外国语学校(集团)高级中学医务室执业登记,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深圳市南山区外国语学校(集团)高级中学医务室。
(二)类别:医务室。
(三)医疗机构负责人:夏育华。
(四)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岸湾七街8号教学楼1楼1-10。
(五)诊疗科目:内科、预防保健科。
(六)服务对象:内部人员。
(七)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医疗机构。
(八)设置单位(商事主体):深圳市南山区外国语学校(集团)高级中学医务室。
(九)登记号:PDY53089-744030511D4001。
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场所依法需要办理规划国土、环境保护、消防等行政许可的,在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和开展执业活动。
三、要求该医务室在开业前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保障医疗安全。
四、请你公司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领取该医务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此复。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