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高新区北区联合大厦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
为加快推动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核心区建设,巩固南山区全国科技创新强区地位,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现就南山区高新区北区联合大厦项目制定如下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
一、项目名称
南山区高新区北区联合大厦
二、意向用地单位
1.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5.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退出机制
若意向用地单位有退出的情况,按以下方式处理:
1.遴选阶段有企业退出,则遴选方案作废,由区政府重新组织遴选。
2.在土地使用权公告和挂牌阶段,若有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退出,其相应建筑面积由区政府承接,产权归政府,作为只租不售的创新型产业用房,该部分建筑由政府出资建设,由项目统筹部门统一代建;若联合体成员单位退出超过2家的,则终止该项目出让。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南山区提出建设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必须坚持“科技创新+总部经济”两大战略。随着重点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办公场地不足已成为制约重点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按照集约用地、科学规划、共赢发展的原则,综合企业经济贡献、科技竞争力、未来发展趋势、产业带动作用等因素,根据深圳市高新区的发展要求,加快建设南山区科技园北区联合大厦具有重要意义。
意向用地单位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照明工程规划设计、安装施工、产品研发制造于一体的专业化全产业链大型公司,拥有专利114项,2020年在南山区产值6.69亿元,纳税为2089.87万元。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IoT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专利102项,2020年在南山区产值7.83亿元,纳税为4113.29万元。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服务于一体的视频安全领域系统方案提供商。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63项、专利96项,2020年在南山区产值7.85亿元,纳税为579.21万元。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感知、计算、控制、连接于一体的全信号链芯片设计企业,被广东省科技厅认定为“广东省物联网芯片开发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0年在南山区产值3.02亿元,纳税为500.7万元。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控”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专利148项,2020年在南山区产值3.66亿元,纳税为777.74万元。5家意向用地单位在深圳市均无自有产业用地。
(二)可行性:建设南山区高新区北区联合大厦可有效解决南山区重点企业发展空间需求,稳定企业扎根南山、做大做强的信心,预期将获得长期稳定的产值税收回报,在各行业领域形成领先地位和重大影响力,提升南山区产业辐射带动力,创造大量高端就业岗位。5家意向用地单位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市公司,符合入驻深圳市高新区的准入条件,符合联合申请用地的条件。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成南山区先进制造业企业集研发、办公、运营等功能于一体的联合大厦。建筑面积约51270平方米,主要用于研发办公,配套小部分商业,其中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约13300平方米;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约11400平方米;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约9500平方米;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约8570平方米;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约8500 平方米。
五、产业类型及要求
(一)行业类别:
1.A0729合同能源管理;2.A0607物联网终端设备;3.A0618数字视频监控系统;4.A1402集成电路设计服务;5.A0202车用DC/DC。
(二)资质标准: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属于上市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较强的产业带动力。
(三)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取得用地后四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2.投资强度:投资强度(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固定资产额,不含地价)≥8000元/平方米。
3.产出效率: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年产值≥4万元/平方米,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年纳税≥1000元/平方米。
4.节能环保:符合国家行业节能和建筑节能标准。研发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粉尘、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六、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区位和规模:深圳高新区北区02-12地块,用地面积约8217平方米;
(二)用地功能:新型产业用地(M0);
(三)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51270平方米。
(四)土地供应方式:挂牌出让,具体招拍挂条件以市土地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五)期限:30年
(六)权利限制:项目建筑面积100%限自用,土地使用年期内不得转让或出租,但允许项目建成后联合体成员内部之间按照区政府的租金指导价进行转租调剂。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年期内不得以股权转让、签订合作协议等其他方式变相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竞得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改变的,应当事先经区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竞得人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过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七)竞买资格条件:
本项目须联合竞买,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为3-5家,联合竞买申请人须签署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各方出资比例、产权分配、项目建设职责、连带责任、退出机制等内容。
1.联合竞买各成员单位均为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
2.联合竞买各成员单位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联合竞买各成员单位均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规定的遴选要求企业。
备注: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土地用途等最终以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行业类别选自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
现就该方案及《深圳市南山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详见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方案及《监管协议》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查询:
深圳市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深圳市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http://www.szns.gov.cn/nsqfgj/gkmlpt/index)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26542449
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