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宝塔海港石化有限公司15万吨年碳五(C5)综合利用项目填海工程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珠海宝塔海港石化有限公司拟在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的西滩填海区的石化基地内进行填海造地,建设15万吨/年碳五(C5)综合利用项目,拟填海面积32.292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规的要求,一切可能对海洋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海洋工程项目必须实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珠海宝塔海港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承担15万吨/年碳五(C5)综合利用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现评价单位已经形成了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根据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在报告书报送相关主管部门评审之前,应填写公示简本,向公众公布,待广泛征集公众意见之后报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公示简本如下:
一、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珠海宝塔海港石化有限公司15 万吨年碳五(C5)综合利用项目工程
项目概要:本项目将建设1套15万吨/年碳五分离装置,年处理裂解碳五15万吨,并配套建设一套3万吨/年的异戊橡胶装置,主要产品为间戊二烯、双环戊二烯、异戊橡胶。项目总投资约172211.29万元。项目通过对碳五资源进行精细分离,生产出间戊二烯、双环戊二烯等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化工原料,不仅实现了碳五资源的综合利用,为下游石油树脂、聚酯等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供应,推动珠海市石化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且有助于广东省和我国化工产业的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水平,提升广东省化工行业竞争力,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目为填海工程,用海类型为填海造地用海,拟申请用海面积为32.2922公顷。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陆上抛填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产生的废气、噪声、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工地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施工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此外,还存在工程施工对水动力环境、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生态环境等非污染影响。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详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详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详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1)点击***一; (2)到项目建设地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印刷版; (3)向联系人咨询。 建设单位:珠海宝塔海港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区碧阳路 联系人:林*** 电话:6906016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中路353号(邮编510300)
联系人:曹 工
电话:020-84212787
电子邮件:444810453@qq.com
查阅期限:2016年8月8日至8月19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本市各机关、团体、个人。
主要事项:详见***二:公众意见调查表
1、对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给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为本项目第二次环评公告,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告知提出关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等内容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为2016年8月8日到2016年8月19日(节假日除外)。
***一:《珠海宝塔海港石化有限公司15 万吨年碳五(C5)综合利用项目工程环评简本》
***二:《珠海宝塔海港石化有限公司15 万吨年碳五(C5)综合利用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
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