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蓝色预警信号现正生效金湾区已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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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5日发表
市气象局于2020年10月12日11时45分发布台风蓝色预警,区三防指挥部决定即时起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各镇、各单位、各防汛责任人按照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及《金湾区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和《金湾区防汛防风应急响应工作责任手册》职责要求,做好防御工作。
提醒居民:1.进入台风戒备状态,做好防御台风准备。2.注意了解台风最新消息和政府及有关部门防御台风通知。3.加固门窗和板房、铁皮屋、棚架等临时搭建物,妥善安置室外搁置物和悬挂物。4.海水养殖、海上作业人员应当适时撤离,船舶应当及时回港避风或者采取其他避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