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六路污水提升泵站工程进场施工的督促公告
襄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东六路污水提升泵站工程于开标,签发中标通知书。按招标文件规定,2012年1月7前,施工单位必须进场,必须签订施工合同。但你司至今既未进场,也未签订施工合同,严重违反招标文件规定。为此,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通知你司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于2012年2月8上午10点整来我局作出解释。逾期未到且未作出合理解释,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将执行招标文件第16条之规定,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选择中标人,工程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损失由你司承担。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