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事务所协助资产清查公告
关于招聘协助审计单位公告
为全面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工作安排,拟招聘专业人员协助对全区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清查,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协审事项
(一)调查范围:截止2017年12月底金湾区(包括三灶镇、红旗镇)国有资源资产及管理使用情况,资源资产包括不限于固定资产、土地、海域、河流、山地、林地等。
(二)调查内容:调查主要内容是摸清国有资源资产情况,有关单位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有(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土地资源类:(1)了解土地总体利用情况。(2)耕地保护情况。(3)新增建设用地实际利用情况。(4)对闲置土地管理情况。(5)土地划拨、出让情况。
2.国有房屋商铺类:(1)房屋和商铺产权及使用权的调查核实。(2)房屋商铺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3)房屋商铺资产的合规使用及处分情况。
3.基建类资产:(1) 基建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移交、产权登记情况。(2)对或有事项的调查,审查或有的租借、违规担保、抵押等事项。(3)抽取适当样本量,对基建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查。
4.自然资源类:(1)产权确认登记情况。(2)政策落实。(3)保护或利用办法。(4)资金征收及使用。
有关事项将根据工作进度及需求作调整。
二、有关要求
1.具有从事会计、审计类经营资质的事务所或公司。
需提交公司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有关证照。
2.竞标单位需安排5名员工派驻金湾区审计局协助审计,工作时间约2个月,参加资源资产清查专项调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由审计组分配。
3.中标单位需为每个派遣员工配备电脑及有关设备驻点办公,并按审计组要求开展工作。
4.协审专业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及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资格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需从财务、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年龄45岁(含)以下。
(2)专业人员4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财务、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学历,从事相关专业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岁(含)以下。
中标单位需提供上述资料。
三、工作时间
派驻工作时间: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制。
四、投标及评定标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限价9.0万元,以报价低者中标。报价包括不限于派驻人员工资、交通、食宿、有关管理费、利润等完成协审审计工作所需全部费用。
招标人认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人予以澄清或说明。当不能合理澄清或说明的,视为废标。
五、招标人及时间安排
招 标 人: 珠海市金湾区审计局。
公告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18年2月6日。
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8年2月9日16: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区政府大院12号楼。
评定标时间:2018年2月9日16:00。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