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金鸿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的公示
公 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 的有关要求,按《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有关程序,我局拟对珠海金鸿药业有限公司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一、 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金鸿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科技园金海岸医药科技园,占地面积38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生产头孢粉针剂。2005年4月,该建设项目《珠海金鸿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编制)通过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关于珠海金鸿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珠金环 [2005]158号)。该建设项目设计产量:头孢粉针剂4000万支/年,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实际产量:头孢粉针剂1200万支/年,生产负荷为30%,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生产负荷≥75%),但根据企业要求,对该公司进行阶段性竣工验收。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重视环保经营理念,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该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生产废水、锅炉废气,建有生产废水处理装置等环境保护设施;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和事故应急措施,规范排放口,树立标志牌,基本形成防治污染的能力。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珠海市金湾区环境监测站2008年8月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结果表明:该项目废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Ⅱ类标准。
四、公示受理情况
欲知该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致电或亲临金湾区环境保护局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08年10月6日至2008年10月12日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行政办公中心16号楼
受理电话:0756-7799731、0756-7799761。
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二00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