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港后方陆域停车场堆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永安路东南片区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公用项目
招标工程名称: 盐田港后方陆域停车场、堆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永安路东南 片区
工 程 地 址:盐田港后方陆域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
经 办 人:曾桓良 办公电话:22322380, 移动电话:
计划总投资:5471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
■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深圳市西伦土木有限公司设计的《盐田港后方陆域停车场、堆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排水、场地硬地化等工程内容。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抽签法。
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报名、资格预审。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 4月20日 至 2011年7月30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1年4月14日09:00时 至2011年4月18日17:00时。
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11年
截标时间 2011年4月20日10:00时。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组;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Ⅲ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且与本招标人没有尚未解决的争议和法律纠纷);
4.自2010年3月1日起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前1年内)在深圳市未因重大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查处;
5.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6.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7.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报名资料: ⑴ 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复印件(提供复印件,核原件);
⑵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供复印件,核原件);
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供复印件,核原件);
⑷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提供复印件,核原件);
⑸ 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提供复印件,核原件);
⑹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提供复印件,核原件);
10、施工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盐田区工青妇大楼十六楼盐田区政府采购中心1604室
特别说明:所有报名文件均一式两份,要求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公章者将不被接受报名。
另: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注:原“盐田港后方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永安路东南片区招标公告”作废。
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
二0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