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关于质安监协管外购服务项目采购方案
为保障采购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田区政府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盐府办规〔2019〕4号)及《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现制定我中心2021年质安监协管外购服务采购方案。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服务主要内容、预算金额
(一)项目名称:质安监协管外购服务。
(二)主要内容:本项目主要为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2021年质安监协管外购服务。由中标服务单位提供以下四项服务:
1.协助施工安全临时用电监督工作(含协助现场文明施工、消防监督工作);
2.协助施工安全土建监督工作;
3.协助施工安全施工机械(具)监督工作;
4.协助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监督工作。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柒万伍仟元整(¥775000元)。
(四)服务期限: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二、采购项目开展的必要性
根据《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十个不准”规定的通知》、《盐田区强化汛期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盐田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区泥头车整治办关于开展盐田区无资质泥头车、罐式车企业非法营运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深圳市加强地面坍塌事故防范治理工作方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工地围挡和文明施工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监督工作要求更细致更全面,监督范围、监督内容及监督项目等逐年增加,为保障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确保各项监督工作顺利开展,亟需采购专业队伍,作为监督力量的补充与完善。
三、采购流程
(一)制定采购方案及采购文件(邀请函),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后,在盐田区政府在线公开采购文件(邀请函)。
(三)投标截止后,采购经办人牵头组成3人或以上单数的采购小组,采购小组对该项目予以开标、评审、打分并签字。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评审。
(四)采购经办人将采购项目开标评审情况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采购结果。
(五)会议审议通过后,将采购结果在盐田区政府在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采购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通知中标人结果。
四、合同签订
采购经办人对草拟的合同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后,呈中心领导审批后签订合同。
***:1.报价邀请函
2.评审评分规则
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2021年 1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