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润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设置珠海润德中医门诊部的批复
润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珠海市梅华西路170号2栋2号、3号、4号、5号、6号办公,设置珠海润德中医门诊部。请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及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内容筹建,筹建完毕后,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业。涉及建设、消防、环保等问题时,请径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并按其意见办理。
此复。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25日
***: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珠香卫计机构设字〔2018〕第63号
润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类别:中医门诊部
名称:珠海润德中医门诊部
选址:珠海市梅华西路170号2栋2号、3号、4号、5号、6号办公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牙椅):0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康复科,检验科
投资总额:80万元
其他: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5日止。
批准机关: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