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威实业(珠海)有限公司生产调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验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5年第66号
项目名称:三威实业(珠海)有限公司生产调整项目
建设单位:三威实业(珠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华威路111号厂房三第1层、3层及宿舍楼
建设性质:改扩建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模具、电池的生产,年产模具250套、电池6000万个
使用面积:约11600平方米
总投资:75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批复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单位:深圳市粤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二)该项目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
(一)该项目落实生产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二)电脑锣加工工序产生的石墨粉尘和打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火花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火花油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三)灌胶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表1中Ⅱ时段标准要求;
(四)机械加工工序产生金属粉尘及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五)厨房使用电、液化气作为燃料,烹饪时产生的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由专门烟道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及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六)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及排烟管道交由专业单位定期保养维护及清理;
(七)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及排放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厨房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八)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回收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和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的废物交具备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九)按规定进行了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并办理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制订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我局拟对该项目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公示期内(2015年11月6日-2015年11月12日),如对此项目验收持有异议,可向香洲区环保局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受理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山峰路78号2栋3楼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12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