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罗湖区统计局部门预算
2016年罗湖区统计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检查辖区单位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各类统计制度,指导、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基本单位统计和基本单位普查。
(三)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一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 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工业、能源、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农业、批 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其他服务业、总部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统计调查,搜集、 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处理相关统计业务。
(五)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科技、劳动力、收入、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和环境基本状况等 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处理相关统计业务。
(六)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城市居民住户收入与消费、企业监测、消费者信心指数等统 计调查。
(七)承担依法管理辖区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资料,以及统计从业资格初审的职责。
(八)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区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九)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本单位内设 4 科室(局办公室、综合核算科、能源和经济统计科、社会统计科),下属事业单位 2 家(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罗湖区统计中心(稽查所))。单位行政编 14 人(含行政工勤编 1人),在编 14 人:事业编 14 人,在编 14 人:雇员编 3 人,在编 3 人:离退休人员 10 人。实有公务用车 2 辆。
三、2015 年执行情况
2015 年我单位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深入领会******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改革攻坚、法治护航”的奋斗目标,坚持“创新开路、质量至上”的理念,践行“三严三实”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好统计数据质量,推进依法统计,优化统计服务,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坚持做到应统尽统,全力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初步预计,2015 年罗湖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商贸业增加值增长 4%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 8.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额115 亿元左右,万元GDP 用地、水耗、电耗分别下降6.0%、5.0%、4.0%,全面超额完成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严格执行标准要求,顺利完成我区全国 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三)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全方位抓好统计数据质量。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与经济部门数据比对、严格涉企数据审核管理,及时发现企业统计数据少报、漏报问题,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四)科学精准监测分析,努力服务好全区工作太局,全年共编发统计分析、报告37篇,对我区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分析,提出相应工作建议。
(五〉努力适应形势发展,创新统计服务方式。探索建立《罗湖区电子商务发展统计监测体系》,对我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状况进行量化监测。
(六)注重向市统计部门沟通汇报,解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寻求其对我区统计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七)对照“三严三实”,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统计队伍自身建设。
四、2016 年主要工作目标
本单位 2016 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一是抓好数据质量,全面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高质量地巩固“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成果,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及时入库;加强对企业统计员的培训,通过提高一线统计员素质,进一步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加强与经济部门联动,及时将增量数据入库统计。二是高质量完成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三是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的特色和特点,探索建立包括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在内的全面反映我区消费经济发展的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争取市统计局将此项工作试点放在罗湖。四是进一步提高统计分析的精准性,为区委、区政府工作决策提供更好的统计保障和服务。
第二部分 2016 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16年,本单位总收入120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7.0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08.00万元;总支出1205.01万元。收支预算平衡。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6 年,本单位预算支出1205.01万元,较上年增加124.72万元,增长 11.5%;其中:人员支出 721.35 万元;公用支出 8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22万元;项目支出376.19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共8.77万元,与2015年对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5年对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预算0.62万元,与2015年对比无增减,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来访。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5年对比无增减;公务运行维护费8.15万元,与2015年对比无增减。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实施公车运行维护定额预算经费。
四、2016年部门预算附表
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表
表3: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
表4: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
表5:项目支出预算表(按项目分类)
表6:“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