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法院出台改进作风强化管理的30条规定
近年来,香洲法院坚持立足审判执行实际工作,严管理、正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能力。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法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要求,香洲法院出台了《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内部管理的规定》,从八个方面提出了30条具体要求。
一是坚定政治信念,自觉规范言行。严肃政治纪律,牢固树立法院干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规范干警的言行举止;树立执行理念,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纪律与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二是完善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全面提供导诉、立案、调解、保全、风险提示等“一站式服务”;建立对涉及劳动就业、医疗教育等民生案件的绿色审理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加大对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中经济确有困难人员的救助力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杜绝敷衍塞责、相互推诿现象;要求干警保持通讯畅通,上班时间不得故意不接听办公电话、无故关闭通讯工具、工作沟通联络不上。三是规范司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规范干警司法礼仪,严格执行法律和审判纪律,杜绝裁判不公、推诿扯皮、庸懒散漫、漠视群众以及裁判文书差错,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各项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我院考勤管理、出国(境)管理等规章制度,强化业外约束,倡导健康向上的业余文化生活。四是拓宽沟通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完善案件信息公开机制,落实案件信息查询、裁判文书上网等措施;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信息发布等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士的联络沟通工作。五是转变调研作风,注重成果转化。提高调研选题的准确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注重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端正调研作风,严禁借调研之名到风景名胜区参观、旅游等。六是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充分利用网络智能办公系统,控制纸质文件印刷数量;减少会议活动,简化会议程序,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严肃会议纪律。七是简化接待出行,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日常办公经费支出,杜绝资源浪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车辆管理规定使用警车和其他公务车辆;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经费支出。八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院党组及各部门负责人起表率作用,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责任追究。
上述规定的出台,是香洲法院贯彻落实省法院开展“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的一项有力举措,将有利于香洲法院进一步树立忠诚为民、廉洁司法的公正形象,不断提高队伍的司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