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国税成立公职律师队伍
“被告认为该案应属于复议前置的行政行为,请法庭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在法庭上唇***舌剑的不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而是深圳市福田区国税局的一名税务干部。税务干部也能当律师了吗?因为这位税务干部还有另一个身份:公职律师。
以多种方式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近年来,福田区国税局建立学习型领导班子,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区局党组成员带头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尤其是“一把手”更是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抓部署、抓落实,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积极鼓励广大干部职工报考“司法”考试,目前福田国税局已通过司法考试人员8人,其中局领导2人。为提供及时、便利、有效的司法服务,福田区国税局把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组建成公职律师队伍,为区局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在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开展公职律师岗位试点工作的批复》要求和部署,福田区国税局于2013年6月成立了福田区国税局公职律师领导小组和公职律师办公室,公职律师办公室现有11名成员,其中8名持有律师资格证书,3名公职律师。
建立 “公职律师办公室”
为落实市局党组“三个服务”的工作方向,践行“三个满意”的总体目标,突出公职律师服务职能,提供及时、方便、有效的司法服务,该局首先建立了 “公职律师办公室”,对于提升税收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区局公职律师办公室主任、王副局长表示,文章开头的那一幕是与××公司的税务行政诉讼庭审现场。为更好地应对该案的庭审答辩,区局召开了由公职律师全程参与的案情讨论会,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寻找程序瑕疵,通过深入讨论分析,挖掘证据材料,理清答辩思路,制作了答辩状、受理异议书等法律文书递交法院。鉴于该案的具体情况,区局决定由公职律师出庭应诉,在庭上提出了该案应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法院决定延期审理,期间原告选择了撤诉处理。
提高征纳双方法律意识
27日,福田区国税局局长、公职律师领导小组组长袁红兵盘点了自福田区国税局公职律师队伍建立至今的一些数据:参与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各1起,从事实、证据、程序、适用依据等方面出具了法律意见,并直接派员出庭参与诉讼,提高了税务机关行政应诉的工作质量;并对5宗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出法律建议,涉及补税罚款合计7700多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水平。此外,公职律师还参与辖区内破产企业的债权申报工作,协助申报了欠税债权4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