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获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称号
6 月25日 ,国土资源部在浙江绍兴市召开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表彰大会,我区刘家宝副区长等参加了表彰大会。会上,我区被国土资源部授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称号,标志着我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创建活动圆满完成。自2012年开展创建活动以来,我区成立工作机构,出台5个制度文件,广泛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宣传,举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高层论坛,积极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模式新机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取得良好成绩。2012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地均集约度为30.18亿元/平方公里,以占全市不足4%的土地面积实现占全市近二成的地区生产总值;万元GDP建设用地下降至2.25平方米,降幅16.7%;税收地均集约度为8.33亿元/平方公里。全区地均GDP、单位建设用地产出、税收地均集约度三项指标稳居全市八区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