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创新基金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的预通知
珠海高新区(主园区)内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了扶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国家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珠海高新区从2005年开始也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对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进行地方资金匹配。2013年度国家创新基金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启动,现开始接受报名,具体要求如下:一、项目申报要求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是支持创业初期、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但企业资金较少的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2013年度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申报条件暂按照《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以下简称《申报须知》)(见***一)和《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见***二)执行。(一)申报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2009年7月1日(含)以后注册成立;2、企业注册的实收资本不低于30万元;3、注册地址在珠海高新区(主园区)内;4、未承担过国家创新基金项目;5、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6、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7、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8、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9、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二)申报项目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报项目符合《项目指南》,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项目知识产权为企业自主拥有。2、申报项目处于研究开发或中试阶段。3、申报项目及其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4、申报项目的基金支持执行期为24个月,执行期结束后项目至少要进入中试阶段。二、报名和培训安排请符合条件并准备申报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的企业填写好报名表(见***三),附上企业2012年2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公章),于2012年3月22日之前通过Email或传真发至珠海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3629982 秦佳权)。珠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将对报名企业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一:申报须知***二:项目指南***三:企业报名表 珠海高新区科经局珠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