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拟确认上梅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嘉鑫辉煌房地产有限公司为上梅林三期301302地块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的意见征集
一、项目概况
上梅林村三期改造项目位于中康北路西侧、广康路东侧,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村改造专项规划》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 于福田区上梅林村改造专项规划的批复》(深规土函【2011】1910号)的要求,上梅林村改造分三期实施,其中第三期改造项目拆除用地面积11180.16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7598.11平方米,实施主体应完成拆迁范围内的拆迁责任,同时,完成广康路、九号路的建设,并落实社区服务站、环卫工人休息室和公共停车场等公共配套设施。
二、项目相关进展
深圳市上梅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梅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决定上梅林村三期3-01、3-02地块的合作开发单位为深圳市嘉鑫辉煌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鑫公司”),上梅林公司于2010年2月3日与嘉鑫公司签订了《大围坊村改造协议书》。目前,上梅林公司、嘉鑫公司已与上梅林三期改造项目3-01、3-02地块拆除重建范围内所有权利人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
三、公开征求意见事项
上梅林公司、嘉鑫公司向我办申请确认其为上梅林村三期3-01、3-02地块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办对拟确认上梅林公司、嘉鑫公司为上梅林村三期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事项进行公示。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同时也在项目现场、梅林街道办大厅、福田区国防大厦一楼、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办公室网站(http://www.szft.gov.cn/ft/zfbm/jcb)进行公示。
四、公开征集意见时间
共7天,自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办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1、个人反馈的,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反馈的,还需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反馈的,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政府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验原件),单位法人证明原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办将上报福田区政府批准后确认上梅林公司、嘉鑫公司为上梅林村三期改造项目(3-01、3-02地块)的实施主体。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工,电话:83871812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616室
***:分期实施规划图(三期)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